面談後

如果你的簽證已被批准,你會被告知如何及何時給你退還你的護照和簽證。 仔細審閱 travel.state.gov 的面談後(英文)網頁以了解關於收到簽證後該做甚麼、進入美國、支付 USCIS 移民費、以及其他重要資料。

申請人收到他們貼有美國簽證貼的護照前,不應購買到美國的機票,因為處理和打印簽證通常需要數個工作日。

護照和移民簽證包裹的送遞或提取,是透過順豐快遞完成的,有關收費要求的資料,請瀏覽申請美國簽證網站。

申請人在面談前必須登入申請美國簽證網站登記,並作出一個送遞的選擇。護照和移民簽證包裹衹可以送遞往香港島、九龍、新界、大嶼山、赤鱲角和馬灣。

至於其它地點( 即澳門 、離島及軍事或法律部門的地方),申請人必須去順豐快遞在尖沙咀、觀塘、灣仔或筲箕灣的辦事處取回他們的移民簽證包裹。

如果你不確定送遞服務可否到你家,請致電總領事館的電話服務中心(+852 5808 4666 )。

如果在面談當日,由於缺乏資料或文件, 面談的領事便不能發給簽證, 申請書將根據移民法案 221(g) 條暫緩辦理,申請人同時會被告知所需要的資料以便完成簽證申請及完成審理。 在大多數情況下,申請人是缺少重要的文件如出生證書、結婚證書、生活擔保書或身體檢查報告。

申請人遞交的任何額外資料,都是要透過順豐快遞在指定的時間和其中一間收集處完成。詳細的資料,請瀏覽 INA 221(g)條款下的拒簽申請

申請人將需要携帶以下各項去順豐快遞的辦事處:

  1. 給你的信函表示你所需的文件(藍紙),
  2. 你的護照,
  3. 表示所有文件的遞交表單(PDF 230 KB),及
  4. 你遞交的額外文件。

當申請人在順豐快遞的辦事處,一定要依照以下步驟:

  • 從順豐快遞的工作人員取一個信封及空運單 。
  • 填妥需要的空運單。
  • 確定將所有必要的文件放在提供的信封內。不要忘了包括藍紙!
  • 把信封密封後,將它與空運單交給順豐的工作人員 。
  • 順豐的工作人員會給你一張運單的副本作為收據,請保管好這收據。

你的文件將由在港的順豐快遞在兩個工作天之內送抵領事館,澳門則需要四個工作天才能送抵領事館。如果你提供的資料有問題,領事館的工作人員會直接與申請人聯繫。否則,你的護照將隨著移民簽證包和重要資料透過順豐快遞送回給你。

簽證批准及發出後

當你收到移民簽證後,請注意到期日期,你一定要在簽證上列明的限期內進入美國領取永久居民卡或綠卡(I-151 或 I-551 表格),才可以在美國生活及工作。

所有在2013年2月1日以後,在美國境外獲發移民簽證的每一個人,在啟程前往美國之前,必須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繳付一項移民費。這項是除了目前已繳交的所有付費如簽證費以外的費用。這項費用不能在領事館繳付,在收到簽證和簽證包裹後,須上網繳付。

以下情況可以免除這項費用:

  • 以被領養孤兒身份或以準領養孤兒身份啟程前往美國的孩子
  • 回美居民
  • K簽證的未婚夫(妻)

若有進一步之問題,請參閱以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網站,內有更多此新收費的詳細訊息,及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之聯絡資訊。

在美國入境港口,官方人員在你的護照上蓋印及註明你已登記永久居民卡。通常 USCIS 需要數個月處理及寄出永久居民卡,在等侯綠卡期間,護照上有效期一年的印章准許你工作和旅遊。未收到永久居民卡前,你可憑護照上未過期的印章出入境美國。若果護照上的印章已過期及仍未收到永久居民卡,在離境前你要聯絡在美國的 USCIS 取得許可證返回美國。

請看移民簽證﹕常見問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