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簽證:常見問題解答

 



關於移民簽證申請過程的常見問題

任何人士想在美國永久居留及∕或工作都需要在出發前取得移民簽證。

申請人需要個人承擔他∕她的簽證申請表中所包含資料的責任,許多申請人士都會自行填寫這些表格。但你在填寫簽證申請表格時也可尋求協助。

可循以下途徑尋求這方面的協助,但通常需付費,包括:文化或宗教團體,私家律師和非政府機構。已通知美國國務院提供這類服務的機構包括:

國際移民組織(IOM)
九龍上海街250號油麻地停車場大廈904室
電話:(852) 2332-2441或2332-2446

請注意:美國政府包括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對上列組織的專業能力或適合與否,均不予負責。

資料在國務院的網站(英文) — 輸入國家或地區的第一個英文字母,選擇國家或地區,及參閱「Police Record (警方記錄)」,如果你在十六歲後,在你的出生國家居住至少六個月,你一定要申請當地警方證書。你亦需要在你現時居住的地方申請警方證書。我們還要求你在年滿十六歲,居住超過十二個月的國家的警方證書。如果你先前有刑事或民事控罪,請凖備在被要求時呈交法院記錄,法院記錄一定要顯示所犯罪行的性質,違反法例的部分及實際判刑,以上各項要附有官方英文翻譯。

最有效的方法是經我們的網站以電郵(請使用簽證查詢表格)通知我們更改你的聯絡資料,你亦可以傳真或郵遞。有關詳情,請看聯絡我們。如果你的擋案仍在國家簽證中心,請聯絡他們

若果你的簽證申請書現正在國家簽證中心(NVC),請致函 National Visa Center, Attn: WC, 31 Rochester Avenue, Suite 200, Portsmouth, NH, 03801-2915, U.S.A. 或發送電郵 (Public Inquiry Form),或致電 (603) 334-0700。當與NVC聯絡,請謹記要包括你的檔案號碼或CIS收據號碼。如果你知道你的申請書已經寄到駐香港的領事館,請經我們的網站以電郵(請使用簽證查詢表格)通知我們,你亦可以傳真或郵遞給我們。有關詳情,請看聯絡我們

前往美國的移民和未婚夫/妻簽證有效期通常是由你的體檢日起有效六個月內。 但是,簽證的有效期會因各種狀況,例如體檢的有效期、護照的有效期或需要額外的處理而少於六個月,以最短者為準。

在此情況下,你應將未曾使用的簽證及以書面解釋為何不能到美國的原因交到移民簽證部。要視乎你未能使用簽證的原因,或會重發簽證,但要缴交簽證處理費用及提交新簽證表格及文件。評估重發簽證是基於毎個人的原因,不能保證一定會重發簽證。

家人已經移民到美國,其配偶及子女可能有資格在後來的日子獲發簽證。如果你想知道你是否有隨後加入身份的資格,請將主要申請人的永久居民卡或I-551的影印本,或主要申請人護照上顯示以移民入境美國的影印本寄給我們;亦請把你的出生證書及/或結婚證書副本一併寄來。上述文件要連同書面寫清楚所有要求申請者的名字及有關聯絡地址和電話號碼。一旦移民簽證部確定你符合隨後加入身份,我們會聯絡及指示你如何辦理簽證。

如果你的直系親人已獲得庇護,他∕她或可以提出申請你到在美國。詳情參閱USCIS綱站的難民和受庇護者家庭網頁(英文)



 

 

關於兒童和移民簽證過程的常見問題

大多數個案,只有未滿21歲的子女才有資格從你的申請書中得到身份。然而,亦有超過21歲的子女會有可能受惠於2002兒童身份保護法案。請聯絡移民簽證部查詢個別案件。

如果你的孩子的母親或父親是美國公民,孩子可以要求美國公民身份,更多資料請參閱美國公民服務頁。如果你的孩子未能要求美國公民身份,他∕她有可能從移民申請書中獲得身份,你應以書面通知移民簽證部你孩子的出生。

孩子在移民簽證發出後出生,陪同父母往美國時或不需簽證,但要孩子未能要求美國公民身份,及要與持證人於簽證有效期內一同前往美國。你要準備向入境港口的移民審查員出示兒童出生證書包括父母名字(附有英文翻釋),兒童亦需要有有效旅行證件。

若果兒童的出生證書上的父母雙方並非移民到美國,你要提供你有法庭受予兒童單獨監管權的證據,或者你的前配偶的書面允許兒童移民到美國,書面許可需要公證。若果離婚訴訟在香港完結及孩子未滿18歲,兒童監管權和前配偶允許兒童移民到美國的公證書面許可都需要。

若果兒童其中一方家長去世,請在面談時提供他∕她的死亡證書。

你的孩子不需要簽證假如:孩子是二歲以下、這是孩子出生後第一次到美國、及他∕她的父母親在孩子出生後以永久居民身份,第一次返回美國時攜同孩子到達。孩子需要護照和出生證書(附有英文翻釋)列出父母雙方姓名。若果父母其中一方是美國公民,首先你要尋求確定你的孩子可否取得美國公民身份(英文)



 

 

關於美國公民配偶移民簽證的常見問題

以香港或澳門為基地的美國公民及合法永久居民如果計劃在不久的將來永久遷返美國,就應該為其配偶和子女遞交移民申請書。假如你沒有立即返回美國的計劃,建議你擱置申請,由於作為原申請人,在面談時你要出示你正辦理返回美國居住。你的配偶可以經常申請旅遊簽證到美國短暫旅行豁免簽證到美國(如果符合資格)。

否,美國公民不能傳交公民身份給其配偶。假若你的配偶想與你一齊搬遷到美國,他∕她需要移民簽證,當他∕她成為合法永久居民,他∕她便有權申請成為美國公民。

你和配偶需要向USCIS遞交申請書解除有條件居民(CR)身份,申請書要在配偶以移民簽證到達美國第二週年前九十天內,或如果他∕她以未婚夫∕妻簽證(K-1)到美國在更換身份時提出申請。

假如你打算在美國定居,你一定需要等待發出移民或未婚夫∕妻簽證,你不能以旅遊簽證(B-2)或以豁免簽證計劃逗留美國來等候簽發移民或未婚夫∕妻簽證。不過,假如你想短暫遊覽,旅程完畢後會返回美國以外的永久居所,你可以用旅遊(B-2)簽證,或如果符合豁免簽證計劃,可免簽證入境美國。如果申請旅遊簽證,請凖備提供你會在旅程完畢後返回美國以外的永久居所的證據。雖然等候移民或未婚夫∕妻簽證申請未必確認你打算放棄在香港或澳門的永久居所,不過,領事在審查旅遊簽證申請時會考慮這個因素。當以簽證或豁免簽證計劃下免簽證到美國,你應該肯定攜帶美國以外的居留證明,假如在入境港口移民審查員不相信你是誠實的遊客,你可能被拒絕入境。

如果你想在美國用已婚名字,你應該在I-130表格上寫上已婚名字。在簽證面談前,請確定你護照上已修正為已婚名字,否則我們不能用已婚名字發出簽證。

否。請準確將你所有文件(生活擔保書、稅單、資產證明和工作證明)交給你配偶,以便他∕她連同其他所需證明文件在最後面談時提交。

護照和移民簽證包裹是透過順豐快遞送遞的;申請人在面談前必須登入申請美國簽證網站登記,並選擇一個送遞地址。護照和移民簽證包裹衹可以送遞往香港島、九龍、新界、大嶼山、赤鱲角和馬灣。

至於其它地點( 即澳門 、離島及軍事或法律部門的地方),申請人必須去順豐快遞在澳門、尖沙咀、觀塘或灣仔的辦事處取回他們的移民簽證包裹。

如果你不確定送遞服務可否到你家,請致電總領事館的電話服務中心(+852 5808 4666 )。

申請費已包括移民簽證送遞服務,這項服務不需要額外付款。申請人將需要在總領事館為每個簽證包裹填妥送遞紙條。

處理,打印和送遞簽證通常需要十個工作日。 送遞至澳門順豐,請給額外的四個工作日。



 

 

關於未婚夫∕妻簽證(K-1)的常見問題

如果你希望在美國結婚及定居,你必須要有未婚夫∕妻簽證。如果你希望在美國以外地方結婚,之後到美國定居,你需要移民簽證。

如果未婚夫∕妻簽證申請人不會在到達美國後九十天內舉行婚禮,就不可能辦理。

你必須在美國以外的大使館∕領事館申請,因爲你的未婚夫∕妻需要這簽證進入美國。

在婚禮舉行前USCIS可能會發出許可證給你的未婚夫∕妻接受工作。要取得工作許可證,你的未婚夫∕妻在到達美國後,需要到管轄他∕她居住地的USCIS服務中心遞交I-765表格,有關工作問題應向USCIS查問。

雙方要在法律上可以自由結婚,才能遞交未婚夫∕妻簽證申請書,你要等到所有以前的婚姻終止,才有資格提出未婚夫∕妻簽證申請書。

如果計劃到美國結婚,然後返回他∕她在海外的永久居住地,可以申請旅遊(B-2)簽證,或如果符合豁免簽證計劃,可免簽證到美國。建議他∕她帶同返回海外居住地的證明以便出示給入境港口的移民審查員。

你應聯絡USCIS以便取得更多資料,假使你不首先取得離境後返回美國的許可證,你將需要申請移民簽證才可以返回美國,這會令你延遲數月。

假如你打算在美國定居,你一定需要等待發出移民或未婚夫∕妻簽證,你不能以旅遊簽證或以豁免簽證計劃逗留美國來等候簽發移民或未婚夫∕妻簽證。不過,假如你想短暫旅遊,旅程完畢後會返回美國以外的永久居所,你可以用旅遊(B-2)簽證,或如果符合豁免簽證計劃,可免簽證入境美國。如果申請旅遊簽證,請凖備提供你會在旅程完畢後返回美國以外的永久居所的證據。雖然等候移民或未婚夫∕妻簽證申請未必確認你打算放棄在香港或澳門的永久居所,不過,領事在審查旅遊簽證申請時會考慮這個因素。當以簽證或豁免簽證計劃下免簽證到美國,你應該肯定攜帶美國以外的居留證明,假如在入境港口移民審查員不相信你是誠實的遊客,你可能被拒絕入境。

否,請準確將你所有文件(經濟擔保書、稅單、資產和工作證明)交給你未婚夫∕妻,以便他∕她連同其他所需證明文件在最後面談時提交。

護照和移民簽證包裹是透過順豐快遞送遞的;申請人在面談前必須登入申請美國簽證網站登記,並選擇一個送遞地址。護照和移民簽證包裹衹可以送遞往香港島、九龍、新界、大嶼山、赤鱲角和馬灣。

至於其它地點( 即澳門 、離島及軍事或法律部門的地方),申請人必須去順豐快遞在澳門、尖沙咀、觀塘或灣仔的辦事處取回他們的移民簽證包裹。

如果你不確定送遞服務可否到你家,請致電總領事館的電話服務中心(+852 5808 4666 )。

申請費已包括移民簽證送遞服務,這項服務不需要額外付款。申請人將需要在總領事館為每個簽證包裹填妥送遞紙條。

處理,打印和送遞簽證通常需要十個工作日。 送遞至澳門順豐,請給額外的四個工作日。

你應該在收到約見信前才做體格檢查。在進行體格檢查時,你需出示約見信給指定診所。



 

 

簽證發出後的常見問題

如果你是以移民簽證入境美國,就不需要國土安全部核准才就業。如果你尋求就業移民,你將需要在美國的僱主為你遞交移民簽證申請書到USCIS。請注意:如果你持有未婚夫∕妻簽證,你必須向管轄你在美國居住地的USCIS服務中心申請核准工作。

移民居住在美國一個指定期間,通常五年(如與公民結婚為三年)後,可以通過入籍考試歸化成為美國公民。沒有規定移民人士要成為公民,合法永久居民可以無限期在美國生活,只要他們遵守國家法律,這些法律均適用於公民及外來人士。

法律上,每位移民或難民進入美國都一定要取得社會保障號碼。在美國工作,開銀行戶口,納稅及很多其他目的都需要社會保障號碼。在移民簽證面談期間可表明你希望取得社會保障號碼;亦可在到達美國後,到社會保障辦事處申請。

合法永久居民通常准許離開美國不超過一年及要維持在美國誠實的居住。如果你擁有由USCIS發出的回美證(PDF 667 KB),你要在證件到期前返回美國。你應該留意,無論如何,在入境港口的國土安全部官員有最終決定權你是否有資格進入美國的。如果你沒有有效的回美證,及你已經離開美國超過十二個月,或你的回美證已過期,你將需要新的移民簽證再返回美國重新居留。

由香港帶狗或貓到美國都需要健康證書。通常是航空公司要求此證書,所以應向航空公司查詢限期或詳情。香港並非瘋狗症地方,除非是你前往的州或地方政府要求,竉物不需隔離和不用接種瘋狗疫苗。有關詳情,請看 Bringing Pets and Wildlife into the United States – Licensing and Health Requirements (攜帶寵物和野生動物進入美國 – 許可和健康要求)(英文)。(PDF 253 KB)

出入美國是沒有限制攜帶金額的數量,儘管如此,任何貨幣、旅行支票或者流通票據超過$10,000美元,就一定要在到達或離開美國時申報。有關具體細節,請參看 Currency Reporting (申報貨幣)(英文)。(PDF 44 KB)

兒童六歲到十六歲(有些州是十八歲)是強制性和免費教育。有幼稚園教育提供和不用收費。普遍地,兒童會獲移民家庭定居的社區內的學校立刻接納註冊。很多較大的社區有日間和寄宿私立學校,及通常在註冊時收取學費。這裏有很多大學及書院,有私立和是政府資助,詳細資料可用書面向你打算居住的社區的教育主管索取或查看美國國務的EducationUSA網站(英文)。學生想選擇書院或大學,可以查閱EducationUSA在香港的網站

移民擁有的家庭貨品一年或以上,及私人財物作為自用和不包括違禁項目,例如搶械和藥物,都可免稅入口。只有少量的煙草,烈酒,葡萄酒可以免稅帶入美國。有關詳情,請看美國海關及邊防局的關稅網頁(英文)

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發表的新條例(Final Rule),將有關愛滋病病毒從危害公眾衛生傳染病清單中刪除,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開始生效。受愛滋病病毒感染將不再被限制不准許入境。辦理簽證的身體檢查也不再需要作愛滋病病毒測試。進一步來説,愛滋病病毒呈陽性的申請人,亦將不再需要經國土安全局(DHS)辦理豁免書。

DS-160在線非移民簽證申請表格和DS-260在線移民簽證申請表格,列有以下的問題:「你曾否患有危害公共衛生的傳染性疾病?」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開始,回答這個問題時,愛滋病病毒呈陽性的簽證申請人,再不需要純粹因爲他們的愛滋病病毒情況而回答「是」。二零一零年一月四日開始,愛滋病病毒呈陽性的申請人,若對以上問題其他方面回答「否」的話,應該以「否」作答。

 

資料更新﹕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