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簽證遺失了或被竊,為保障個人身份被盜用,首要處理的是立刻向當地警務署報失和領取有關警方報告,連同下列資料電郵至FPUHK@state.gov或傳真致本領事館的防偽組。傳真號碼: (852) 2801-4151。內容包括:
- 你的姓名,出生日期及地點,和國籍。
- 你的地址和電話號碼。
- 遺失簽證的影印本(如可提供),或其簽發日期和地點(如知道)。
- 遺失護照的個人資料頁影印本(如可提供)。假若無法提供,則提供遺失護照的國籍和號碼及其簽發和到期日子(如可提供)。
- 簡述事件的經過。即何時和如何發現護照遺失或被竊。
- 警方遺失報告的影印本(如可提供)。
美國簽證條例並沒有條款以恢復已報遺失或被竊的簽證。如果你失去了簽證而想要到訪美國,你必須申請一個新的簽證。 當你出席新的簽證面談時, 請携帶警方遺失報告的影印本。